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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請參閱附加檔案
公立高中職、大學之日校應屆在學學生。【1.不含延畢生、2.不含研究所學生、3.不含被記三次警告以上之學生(可功過相抵)】
˙限制:上上一個學期(以領取助獎學金之學期為起算基準點)成績總平均:高中職須達60分以上。因此需是2、3年級。
助學金必須作為繳納校內相關就學費用之用,如作為其他用途,或未繳清就學貸款,取消日後申請資格。
1.申請書正本(附件一) |
2.學生本人帳戶存摺封面影本黏貼於學生本人簽名確認之切結書正本(附件二) |
3.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
4-(1)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
4-(2)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證明正本 |
4-(3)「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A4同一面)」 或(2)直接檢附「身心障礙生活扶助證明正本」 |
4-(4)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
4-(5)弱勢家庭兒少證明正本 |
4-(6) 最近一年度『全戶』之「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正本 (※請至國稅局、分局、稽徵處申請,不受國稅局5月份報稅完成與否之影響) |
4-(7)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A4同一面)」 |
5.上一學期學習心得excel電子檔(附件三) |
6. 上上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
7. 上上一學期獎懲紀錄表正本 |
8.自我專長光碟、同意書正本(附件四) (連同應備文件一起提交) |
9.期末提交以下三選一 (1)做了哪些助人為快樂之本之行動及感想 (2)列出一位老師影響你最深的一句話或一件事之感想 (3)寫一封給捐助人的溫馨信或溫馨卡片(內容請包含領取此筆助學金帶給你什麼樣的改變) |
10.期末提交-題目解答筆記 (如於學習心得填列願意分享者)、 筆記歸納整理著作轉讓同意書正本(附件五)(非必備,自由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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