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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時間:第一階段:112 年7 月10 日(星期一)08:00 起至112 年7 月28 日(星期五) 17:00 止。其餘各階段代理教師報名時間為甄選前一日8:00至10:00止。
二、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取線上報名,請至以下網址(https://urlcc.cc/5qiij)建立報名資料,並上傳各項報名佐證資料。
(二)報考代理教師:線上報名後於各次招考報到時現場繳交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
三、下列報名表件請以「正本」掃描上傳:
(一)報名表(含照片)。
(二)甄選科別合格教師證書,或其他資格證件(修習教育實習成績通過證明、教師資格考試及格成績單、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專門科目學分表等證件,已具報名科別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身心障礙應考人請上傳有效期限至110年8月以後之身心障礙手冊;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上傳戶籍謄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五)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未役或女性免附)。
(六)閩南語或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原住民族(加註族別)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無則免附)。
(七)切結書。
四、身心障礙應考人得視其需要,申請應考服務,欲申請者將申請表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併報名表件一併上傳,惟實際服務方式須視個別情形審核通過後提供。
五、各階段代理教師報名時間為甄選前一日8:00至10:00,審核通過名單於當日12:00前於本校網站公佈。
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考人如報名完成後,經確診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58條規定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規定無法參加本項考試,於本次甄選結束後退還該階段報名費用。
七、應考人經發現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不具備應考資格、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結果之情形,於甄選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甄選後錄取名單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名單公告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如涉及法律責任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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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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