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ylsh01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107年11月5日全中教工會字第1070000228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討會期間請各校依教師請假規則與公(差)假暨差假期間所遺課務相關規定辦理。
三、檢附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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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11-12
{{ $t('FEZ014')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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