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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玉里高級中學進修部約聘護理師甄選簡章
一、法令依據: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約聘護理師 (職務代理人) 正取1名,備取2名(如正取人員未能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應試人員由本校擇優錄取,惟應試人員成績未達80分或不符職缺需求者,得予從缺)。
三、聘約期間:
(一)自實際聘用日起,聘約採一年為期,經學校核可同意則予續聘,不受期數限制。
(二)錄取人員聘用期間如表現不佳,將無條件解除聘用,不得以任何理
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時間:為每日下午二時至十時。如逢學校重要活動,需協助配合事
項,工作時間則予調整。
工作待遇:月支約聘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9,564元(未扣除勞健保費自
付額),如遇調整加薪,依中華民國最新預算約僱人員薪資編列基準辦理。
六、工作內容:
(一)承辦本校進修部衛生保健、健康促進、事故傷害處理、傳染病防治、
健康管理及宣導、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二)協辦日間部相關健康促進推廣業務(菸檳宣導等)及傷害緊急處理等。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報名資格條件:(須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並
具護理師執照者。(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
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
名後再補證)。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
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
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三)具1年以上臨床工作經驗者尤佳。
八、報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採通訊報名方式【電子郵件或掛號】或親自送達本校人事室,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下班前寄達本校(以郵戳為憑)(請自行來電確認是否已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足額「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恕難寄還),或逕至本校人事室取回。
九、通訊地址: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簡章第十條繳交證件)郵寄送達本校人
事室,地址: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24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聘護理
師,聯絡電話:03-8886171分機601,602,電子郵件:
公告未盡詳盡之處,請詳閱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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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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