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 報名資格:
1. 身心健全之中華民國國民。
2. 具有教育部體育署認證之合格救生員證尤佳。
3. 具訓練機構分會開立之訓練合格證明或各協會所發之訓練合格證明者。
4. 具備以上資格,具體育運動相關科系畢業、教育學程者優先綠取。
二、 錄取名額:
1. 正取:長期救生員2名。
2. 備取:依需求備取若干名。
三、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聘滿止。
四、 報名方式:
1. 免報名費。
2. 紙本郵寄報名。
(1) 郵寄地址: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24號 體育組收。
(2) 聯絡人:吳組長,03-8886171#331。
3. 寄送相關表件:(請用長尾夾並依序排列下列文件)
(1) 報名表、2吋照片。(附件一)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合格救生證影本或訓練合格證明影本。(考試當天現場檢驗證本)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6) 相關經歷證明影本。(考試當天現場檢驗證本)
五、 考試方式:面試100%(經歷、談吐、儀態),具教育部體育署認證之合格救生員證者總分加5分。
六、 徵選時間:依報名時程公告於本校首頁。
七、 徵選地點:國立玉里高中行政大樓4-1會議室。
八、 錄取公告:依報考時程公告於本校首頁。
九、 報到日期:公告於本校首頁。
十、 聘用期間:聘用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經本校體育發展委員會決議後,聘用期間表現良好,可直接續任)
十一、薪資:月薪42,000(含勞保、健保、職災、勞退),無年終獎金。
十二、上班時段:平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
十三:工作內容:
1. 負責泳池內場地管理與設施維護。
2. 非執行救生工作時協助水質(餘氯.PH值)檢測、池體清潔、廁所、更衣室、地板之清潔維護。
3. 穿著鮮豔(黃色/紅色)標誌之服裝及哨子。
4. 執行救生業務時,應時常走動及觀察泳池使用狀況。
5. 學校臨時交辦事項。須配合本校泳池開放時間調整上班地點及工作事項。
6. 其他事項請參閱附件二。
十四、應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及「校園霸凌防治準則。
十五、擔任本校救生員者,須遵守本校救生過作要領及學校行政措施,違者經本校泳池管理會決議,本校有權終止契約,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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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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