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公告票選本校113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教師代表。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第2條第4項略以,「…教師代表、家長代表,於辦理該校校長出缺之遴選、連任或延任時,始具委員資格。教師代表應由學校專任教師選舉產生,投票人數不得少於專任教師人數二分之一。」本校現有專任教師65人(不含留職停薪人員、職員、技工、工友、專任運動教練、代理教師、專案助理等。)。又總投票人數需達33人本選舉方為有效。
公告事項:
一、「113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遴選教師代表選舉」應選教師代表1人,候補教師代表2人。
二、公告時間:113年2月23日起至3月1日止。
三、投票時間:113年3月1日(星期五)9時至15時30分。
四、開票時間:113年3月1日(星期五)15時30分-16時。
五、投票方式:以實體投票方式辦理。
六、投票地點:本校人事室(行政大樓3樓)
七、開票地點: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八、每人圈選1名,由得票數最高者當選。
九、投票資格者:本校全體專任教師。
十、計票及監票人員:兼行政職教師1人、教師會推派1人。
{{ $t('FEZ012') }}
{{ $t('FEZ003') }}2024-02-23
{{ $t('FEZ014') }}2024-03-24|
{{ $t('FEZ004') }}2024-02-23|
{{ $t('FEZ005') }}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