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主旨:檢送教育部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範本各1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轉知所屬並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5日臺教學(二)字第1132800520A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參酌旨揭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修正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協助教師以符合教育目的之方式教育及輔導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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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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