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法令依據: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等相關
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約聘護理師 (職務代理人) 正取1名,備取2名(如正取人員未能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應試人員由本校擇優錄取,惟應試人員成績未達80分或不符職缺需求者,得予從缺)。
三、聘約期間:
(一)自實際聘用日起至113年12月31止。聘約採一年為期,經學校核
可同意則予續聘,不受期數限制。
(二)錄取人員聘用期間如表現不佳,將無條件解除聘用,不得以任何理
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時間:為每日下午二時至十時。如逢學校重要活動,需協助配合事
項,工作時間則予調整。
付額),如遇調整加薪,依中華民國最新預算約僱人員薪資編列基準辦理。
六、工作內容:
(一)承辦本校進修部衛生保健、健康促進、事故傷害處理、傳染病防治、
健康管理及宣導、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二)協辦日間部相關健康促進推廣業務及傷害緊急處理等。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____ 公告內容不足之處,請詳閱簡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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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1-17
{{ $t('FEZ014') }}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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