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徵才機關:國立⽟⾥⾼級中學
⼈員區分:約僱職務代理⼈員官職等:5 等 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1
⼯作地點: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1/05~113/01/12
資格條件:
⼀、學歷: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員任⽤法第 28 條各款情事之⼀。
三、未曾受懲戒或⾏政處分,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作時間。
四、具基本電腦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 等電腦文書處理能⼒。
⼯作項⽬:辦理本校教務處教學組⾏政業務⼯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作地址:981花蓮縣⽟⾥鎮中華路424號
聯絡⽅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並於信封封⾯註明應徵「【教務處幹事】職務代理約僱⼈員」。
⼆、意者請於 113年01⽉12⽇(星期五)下午16時前將下列資料郵寄或親⾃送達「國立⽟⾥⾼級中學」,並註明⼈事室收(981花蓮縣⽟⾥鎮中華路424號),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報名表及簡歷表各 1 份(請於本校網⾴下載使⽤)。
(⼆)最⾼學歷證明、⾝分證影本。
(三)其他文件:專⻑(EX.語⾔或相關檢定)證明文件、與擬任⼯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及服務證明(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含證件影本)請採⽤ A4 規格,證件不⿑或報名表逾期未送達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書⾯審查合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次甄選預定正取 1 名,另擇優備取 3 名,備取⼈員候⽤期間 3 個⽉,以遞補該職缺為限,期滿即喪失資格。
五、預定僱⽤時間:⾃實際報到⽇起⾄ 113年公務⼈員⾼等考試三級考試正額錄取⼈員分發報到之前⼀⽇⽌或約僱原因消失為⽌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六、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 36,932 元(如有調整依政府規定)
七、本職缺相關資格條件、約僱期限、⽉⽀報酬等以僱⽤計畫核定內容為準,如有調整依政府規定。
八、承辦⼈聯絡電話:(03)8886171 轉6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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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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