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名額:1
工作地點:花蓮縣 玉里鎮中華路424號
有效期間:112/10/18~112/10/26
資格條件:
《基本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情事。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3.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應所具知能條件》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約僱5等/薪資:約新台幣36,932元)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約僱4等/薪資:約新台幣33,050元)
工作項目:
1.主計室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E-Mail:ylsh15@ylsh.hlc.edu.tw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均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2年10月26日下午5時前「送達」國立玉里高級中學人事室李小姐收【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24號(聯絡電話:03-8886171分機602)】,信封註明應徵【主計室佐理員之職務代理人】。遞送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自傳、相片)
履歷表下載路徑: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證件影本(含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各1份(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無則免附)。
2.僱用期間:錄取人員係代理佐理員出缺期間之職務,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原因滅之日止(暫定至112年12月31日)。當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薪資:以所具資格核予薪點約僱4等250薪點或約僱5等280薪點(月支酬金約新台幣33,050或36,932元)。
4.資歷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正取1名,備取1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6.其他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2)應徵人員所附證件不得有偽、變造等情事,一經發現移送司法機關查辦,報名資格於事後發現不符者,雖經錄取,用人單位仍不予僱用,如已僱用者,予以解僱。
{{ $t('FEZ003')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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