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保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2日臺教授體字第1120014814號函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112年4月7日戴口罩放寬之規定辦理。
二、指揮中心於112年4月7日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經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112年4月17日實施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爰本次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及游泳池防疫管理指引,配合修正佩戴口罩規定。
三、修正「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公告於教育部體育署網站最新消息(網址:https://www.sa.gov.tw/News/NewsDetail?Type=1&id=4209&n=93、https://www.sa.gov.tw/News/NewsDetail?Type=1&id=4210&n=93),如有需求請逕行下載;對旨揭防疫管理指引有疑問者,請洽體育署(02)8771-1521、(02)8771-1882、(02)8771-1881。
{{ $t('FEZ003') }}2023-05-08
{{ $t('FEZ004') }}2023-05-08|
{{ $t('FEZ005')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