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24日臺教學(一)字第1122801416號函辦理。
二、本署委請國立羅東高級中學(下稱羅東高中)辦理本案初審前置作業,請貴校依據旨揭計畫,積極提出申請或推薦人員;請依計畫所述檢附應備資料及電子檔光碟於112年5月15日(星期一)前函送羅東高中生命教育專業發展中心(聯絡電話:03-9576903、電子檔併寄至1epooffice@gmai1.com、檔名:校名─112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表件),以利彙辦初選作業。
三、薦送學校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經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之情形。另「特色學校」部分,請確實撰寫109年至112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
四、相關表件可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重要業務專區─業務資料下載─素養教育專區─生命教育」網站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1.cc/RvYj5e,標題:「112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表件」)。
五、隨文檢附資料如下:
(一)旨揭實施計畫。
(二)填表說明(請參閲三、「遴選表」)。
(三)109年至111年表揚(獲獎)名單。
(四)遴選表暨個資提供同意書。
(五)112年預定執行期程。
(六)薦送統計表(羅東高中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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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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