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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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充實行政人力實施計畫辦理。
四、工作地點及內容
應以協助辦理教務處推動落實課綱行政業務為主,例如數位科技、實驗室管理、雙語課程、探究與實作課程,維護學習歷程系統等。
五、工作時間
聘任期間服勤時間規定,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每週不超過40小時;週休2日。本校服勤時間如下:原則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中午休息1小時。例假日依規定放假(依學校作息時間為主)。
六、薪資: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充實行政人力實施計畫」辦理(月薪33,769元)。
七、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先予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及格者予以解聘。
八、報名方式:以通訊報名,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請於111年12月27日(星期二)下午5時以前,送(寄)達本校人事室(地址: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24號),逾期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1份(含近3個月2吋脫帽照片、個人聯絡資訊、學經歷、自傳)。
(二)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影印本各1份。(出生地未註明或註明為大陸地區者,應另檢附人戶籍謄本正本 1份)。
(三)各項經歷資料(無經歷者免附)。
(四)切結書。
(五)男性請附退伍令,免役者請附免役證明。
(六)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一)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話通知,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本案甄選之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名額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二)備取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逾期失效。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欲取得退件請另附回郵信封;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時請攜身分證暨相關證件正本核驗,驗畢退還。
(三)參加甄試人員如平均成績未達80分者,得決議不予錄取。
(一)甄選取人員個別通知報到,甄選結果並公告於本校網頁。
(二)錄取者於指定上班日,攜帶身份證、印章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手續,逾時取消錄取資格,並得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依序遞補之。
(一)學校地址: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24號。
(二)聯絡電話:03-8886171轉201教務處陳小姐(工作內容)、轉601、602(人事室劉先生)。
十三、附則
(一)繳交之各項文件,需與正本相符,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除取消錄取資格外,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
(二)本案若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經費刪減、中止及期限屆滿後,將終止勞動契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得由本校補充修正之。
(四)經甄選錄取者,需配合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辦理查證,經查證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均以註銷錄取資格。
(五)錄取者在本校任職期間,應配合校方依實際需要作職務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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