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3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73858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適度放寬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其中「騎機車/腳踏 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
三、檢附教育部函文、衛生福利部函文及公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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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8-09
{{ $t('FEZ004') }}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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