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111年5月26日統業字第 1110010772號函辦理。 二、旨案因花蓮客運公司駕駛員流失等因素,申請旨揭路線營 運許可證到期後不繼續經營,惟考量維持基本民行服務, 爰協調統聯客運公司啟動代駛機制,維持既有路線營運, 不影響民眾搭乘權益,隨文檢附統聯客運代駛後路線時刻 表1份,敬請貴校協助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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