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主計室|
1.一般事務性財物請購(含維護合約、補助計畫內、外聘鐘點費、11及12月勞健保及差旅費等)請於12月10日下班前完成請購系統登載,於當日下班後請購系統將關閉。
2.預借款請於12月31日前完成核銷轉正及餘款繳回。
3.需於12月31日前完成驗收及付款作業之採購案件(含經常門及資本門),請總務處掌握時效。
4.本校校務基金資本門以不辦理預算保留為原則,如應補助計畫主管機關規定需辦理年度預算保留者,從其規定辦理並請注意時效。
5.為維護個人權益,於12月10日後奉派出差之差旅費,最遲至111年1月5日前將出差旅費單據等送本室辦理核銷。
餘未盡說明處,詳參閱本校辦理年度決算注意事項規範(公告於本室網頁-主計公告-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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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08
{{ $t('FEZ004') }}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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