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保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教育部業於110年8月17日函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防疫管理指引」(諒達)。
二、再次提醒,學校辦理大型集會活動,請依指揮中心之「『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110年8月21日指揮中心公告,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80人、室外300人之措施辦理,超過人數應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惟經指揮中心公告提升疫情警戒等級縣市,仍應依指揮中心公告辦理。
三、有關學校游泳課程實施,請依體育署110年9月1日臺教授體字第1100031495號函修正「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如附件),有條件開放游泳池之淋浴設施及部分附屬設施辦理。
四、請依上開修正指引妥善規劃場地開放及防疫作為,倘因行政能量短缺等窒礙因素致暫時停止開放,亦請於因素排除後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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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9-10
{{ $t('FEZ014') }}2021-10-10|
{{ $t('FEZ004')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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