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申請資格
(一) 設藉在花蓮縣(玉里鎮、富里鄉、卓溪鄉、瑞穗鄉)境內之學生。
(二) 高中一年級以上德育成績及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品行端正、勤奮向學者,全國技職、體育比賽得獎、或因城鄉教學成績中上有師長推薦函並敘明可為獎勵事由者。
(三) 家境清寒或經濟困難致有學習中輟之虞者。申請者以領有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者為優先,如無法取得前述證明,而有父母雙亡、單親家庭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者,亦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四) 首年獲獎者由本社於翌年後逐年寄發申請通知,獲獎者應於規定時限內檢具相關資料提出申請。
其餘資訊,請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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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5-25
{{ $t('FEZ004') }}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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