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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人事室|
一、本校於107年4月30日106、107年度職員考績暨甄審委員會評定後經校長核定辦理。
二、本次約僱職務代理人錄取結果如下:
(一)正取約僱職務代理人:華李振邦。
(二)備取:徐鳳珠。
三、正取人員應於通知僱用之日上午8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到時備妥身分證、印章、證件照電子檔及相關證件正本。
{{ $t('FEZ003') }}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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