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ylsh13
{{ $t('FEZ002') }}衛保組|
說明:
一、依據董事基金會108年10月21日董菸害(108)執字第1080000491號函(副本)辦理。
二、為加強學生拒絕所有菸品(含電子煙),增進學校師生健康,請公開運用「我拒菸、我驕傲」系列文宣(續由董事基金會寄發至各校,配送數量及使用說明詳如附件)並持續推廣。
三、請鼓勵學校師生參與「我拒菸、我驕傲」臉書換頭貼活動,活動辦法詳如「拒菸Jolin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smokefreesuper/),合力建構「新世代拒絕新癮害」的校園拒菸氛圍。
四、本案活動詳情,請洽董事基金會聯絡人:林芝芑小姐,電話:(02)2776-6133轉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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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11-04
{{ $t('FEZ014')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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