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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宗旨:為宏揚漢字書法藝術,鼓勵書法研習風氣,配合新春節慶,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立美術館
四、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書學會、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桃園市書法學會、桃園市書法教育學會、台灣女書法家學會、中華書道學會、中國書法學會、中華弘道書學會、中國標準草書學會、台灣書法學會。
五、參賽資格:不限國籍,凡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報名參加。
六、比賽組別及獎勵辦法:
組 別 | 特 優 | 優 選 | 佳 作 |
---|---|---|---|
國小中低年級組 | 三人,獎金各6,000元 | 十五人,獎金各1,000元 | 若干名,各獎狀一幀 |
國小高年級組 | 三人,獎金各6,000元 | 十五人,獎金各1,000元 | 若干名,各獎狀一幀 |
國中組 | 三人,獎金各7,000元 | 十五人,獎金各2,000元 | 若干名,各獎狀一幀 |
高中職組 | 三人,獎金各8,000元 | 五人,獎金各2,000元 | 若干名,各獎狀一幀 |
大專組 | 三人,獎金各12,000元 | 五人,獎金各2,000元 | 若干名,各獎狀一幀 |
新住民組 | 三人,獎金各7,000元 | 十五人,獎金各2,000元 | 若干名,各獎狀一幀 |
組 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優 選 | 佳 作 |
---|---|---|---|---|---|
社 會 組 | 一人 獎金50,000元 |
一人 獎金30,000元 |
一人 獎金20,000元 |
十五人 獎金4,000元 |
若干名,各獎狀一幀 |
長 青 組(65歲以上) | 一人 獎金20,000元 |
一人 獎金10,000元 |
一人 獎金6,000元 |
五人 獎金2,000元 |
若干名,各獎狀一幀 |
七、比賽程序:
(一) | 初選:各組參賽者,先提供自選作品1件,由評審委員依據參賽件數比例及作品水準選出入選者,初選入選者則為決賽參賽者晉級決賽。(請參閱九、參賽須知,作品形式不符者不予參賽) |
(二) | 決賽:決賽參賽者,請於108年1月26日(週六)於桃園市立體育館(巨蛋)現場書寫。書寫完畢後,由主辦單位召開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進行評審及頒獎。 |
八、初選收件辦法:
(一) | 初選收件採線上報名,請於107年10月17日至11月26日前,至本活動報名網站報名(系統將於107年11月26日當日24時關閉報名功能,後續僅提供資料查詢)。 |
活動網站:https://www.tycam.tw/ | |
(二) | 報名方式說明:參賽者請於報名網站提供下列資料: |
1. 基本資料(詳報名網站) | |
2. 上傳作品照片1張,盡量讓作品於影像畫面滿版,方便評審作業,圖檔要求3072x2048畫素,檔案格式為JPG。 | |
3. 郵寄作品:請將報名表列印出來貼妥於實體作品背面右上角,於107年10月17日至107年11月26日期間,以掛號信件郵寄至「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號,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立美術館收」,信封註明「第13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
4. 為尊重賽制,請務必依報名方式如實報名及提供資料,長青組(65歲以上)可請家人協助處理,參賽者未依規定辦理將視同缺件無法進入決賽。 | |
5. 活動洽詢:(03)3322592轉8703,洪小姐。 |
九、參賽須知:
(一) | 初選: | |
1. | 初選作品請以白色宣紙書寫(尺寸如下),不須裝裱,並不得以對聯形式送件,且不予退件。 | |
(1) 長青組、社會組、大專組、高中職組:四尺宣紙對開(約135×35公分)。 | ||
(2) 國中組、國小中低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新住民組:四尺宣紙四開(約68×35公分)。 | ||
(3) 限直幅書寫,內容、字體不拘,需落款署名(是否用印可自行選擇)。 | ||
2. | 每人限參加一組,限每人一件作品,不得重複送件(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 |
3. | 參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已獲決賽資格者,經查獲並經評審委員比對不實者,由評審委員議決取消參賽資格及三年內不得參賽。 | |
(二) | 決賽: | |
1. | 作品經初選後,入選名單將於107年12月26日前公佈於活動網站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並以專函通知。 | |
2. | 決賽參賽者請於108年1月26日(週六)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之間至決賽會場報到,並攜帶貼有照片之「公發證件」,如:身分證、護照、學生證、駕照、健保卡等辦理報到手續(14歲以下未有附照片之公發證件者,可以無照片公發證件替代),如未攜帶前述證件者,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並視為棄權。 | |
3. | 決賽參賽者請自備筆、墨、書寫及鈐印工具,字體不拘,書寫內容及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現場提供(決賽用紙:書法七字聯,寬15公分、長106公分,每人上下聯ㄧ對),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審。 | |
4. | 社會組除現場書寫春聯外,須加書全開「中堂」乙件(約135x70cm)。 | |
5. | 作品請落款用印,國中小、新住民組如無印章者,僅款文即可;用印相關印台用具請參賽者自行準備。 | |
6. | 各組得獎人數得視作品水準及參賽件數由評審委員決議酌量增減。 | |
7. | 參賽作品(含初選、決賽),均不予退件,主辦單位得對所有得獎作品為無償教學、研究、攝影、宣傳、出版、公開展覽、上網展示、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參賽者不得異議或對本局主張著作財產權。 | |
8. | 各組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稅金。 | |
(三) | 參與本比賽者,視同同意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參賽簡章之規定,如有不符簡章規定,視同放棄。 | |
(四) | 初選及決賽評審,均由主辦單位遴聘書法名家擔任評審委員。 | |
(五) |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比賽之權利,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改公布之。 |
十、各項工作進度:
活動項目 | 時間 | 備註 |
---|---|---|
簡章發布 | 107年10月起 | 1. 公布於活動網站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2. 紙本簡章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及各縣市文化局免費索取。 |
初選收件 | 線上報名並郵寄作品:107年10月17日至11月26日,郵戳為憑 | 參賽者於活動網站線上報名後將作品郵寄至主辦單位。 |
初選成績公佈 | 107年12月26日前 | 將以專函(含決賽資訊)通知,並公佈於活動網站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 |
決賽日期 | 108年1月26日(週六) 上午9時-9時30分報到 上午10時正式比賽 |
地點:桃園市立體育館(巨蛋) |
決賽評審 | 決賽完畢隨即評審 | 地點:桃園市立體育館(巨蛋) |
頒獎典禮 | 同決賽日下午2時 | 地點:桃園市立體育館(巨蛋) |
得獎公佈 | 同決賽日下午2時 頒獎典禮現場公佈 |
現場公佈得獎名單,並公佈於活動網站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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