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ylsh12
{{ $t('FEZ002') }}訓育組|
一、依據花蓮縣文化局107年3月16日蓮文表字第1070002766號函辦理。
二、花蓮縣文化局為推廣表演藝術「藝術有價」觀念,同時顧及表演藝術扎根及弱勢團體之文化權,讓在地弱勢民眾、社福團體、教育團體等皆有機會欣賞優質演出,特於該局自辦售票節目「2018太平洋左岸藝術季」實施待用券免費優惠措施,提供7場精彩節目票券,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格:中低收入戶、社福團體、各級學校。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各場次演出10天前截止。
五、申請方式:填妥附件申請單、使用者名單,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寄(送)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該局將於核可後通知結果。
六、若有相關問題,可電洽該局表演藝術科承辦人謝小姐03-8227121轉131。
{{ $t('FEZ012') }}
{{ $t('FEZ003') }}2018-03-29
{{ $t('FEZ014') }}2018-04-29|
{{ $t('FEZ005') }}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