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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05年05月20日行執秘字第10502004660號函辦理。
二、旨揭展覽首站展覽期間、地點及導覽方式如下:
(一)展期:本(105)年5月16日(星期一)至7月29日(星期五),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逢假日停展。
(二)地點:法務部內湖聯合辦公大樓(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51號1、2樓)。
(三)導覽方式採預約辦理,預約專線為:(02)2633-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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