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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高中職台語看圖說演故事 (紙芝居) 開始了喔!!~
第六屆高中職台語看圖說演故事 (紙芝居) 比賽辦法
一、活動目的:
1. 推廣紙芝居看圖說故事技巧運用。
2. 提升高中職學生說演故事能力,增廣多元和創意的表演形式。
3. 鼓勵學生運用台語參加競賽,提升口語表達能力。
4. 透過比賽,各校可相互觀摩學習,促進校際交流,也達到鼓勵優秀說故事人才之目的。
5. 期望將紙芝居這樣一個傳統看圖說演故事技巧推廣到社區中,促進孩童對閱讀之興趣。
二、主辦單位:南臺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高齡服務學士學位學程。
三、協辦單位:南臺科技大學人文社會學院、教學發展中心、真平企業有限公司、愛智圖書。
四、比賽地點:南臺科技大學N棟音樂廳。
五、參加對象:
1. 我國公私立高中職 日間部學生。
2. 經由各校遴選推薦,每校推薦至多兩隊,但不得跨校或跨隊報名參賽。
六、比賽方式:進行初賽及決賽二部分。
1. 初賽: 依據初賽評分標準,由專家學者採用書面劇本評選方式,選出至多15支隊伍晉級決賽。參賽隊伍需依據初賽評分辦法(請參閱說明),連同填妥之報名表及相關參賽資料報名。
2. 決賽:經初賽評比晉級決賽之隊伍,依據決賽評分標準,由專家學者於表演現場進行評選,選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1組及佳作3組,共計6組。
l 決賽當天報到時,須提供演出人員身分證明文件( 身分證/學生證/健保卡),以便查驗。
七、活動時間:
初賽(劇本審查)報名:105年3月24日(四)截止。
決賽入選公告日期: 預計 105年 3月31 日 (四) 公告
決賽日期:105年4月15日(五) 現場競賽。
八、 報名方式:
1. 參賽隊伍請備妥下列參賽資料:報名表、書面劇本(請用電腦打字、不須繳交圖卡)、授權同意書、保險名單等四項資料,於3月24日先行傳送所有資料電子檔至 storytelling2016@gmail.com ,方便審查。 並請列印所有參賽資料,郵寄至南臺科技大學 幼兒保育系(71005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1號), 信件郵戳為憑。
2. 報名資料信封請註明:報名 第五屆高中職台語看圖說演故事(紙芝居)比賽: (參賽隊伍名稱)。主辦單位於收到報名資料後,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告知,並公告於主辦單位系網(http://childcare.stust.edu.tw/)FB粉絲頁: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esestorytelling2016
九、比賽辦法(請務必詳細閱讀):
1. 每一團隊參賽人員以至多5人為限(含負責播放Power Point及操控音樂者)。
2. 報名比賽者,報名截止後不得任意更換;除偶發及不可抗拒之因素,需檢附文件證明經承辦單位同意後,始可更換。
3. 各隊伍表演內容須依報名繳交之劇本內容進行演出,不得要求更改。
4. 以「恤老扶幼」為主軸,自行創作一則8分鐘以內之故事;以自演自說方式呈現,全程使用台語來說演。
5. 說演故事設計內容請以「學齡前~學齡兒童(2-12歲)」為觀賞對象來設計並呈現。
6. 可以自行搭配使用道具及背景音樂。比賽場地不提供換場(升降幕)或打燈光之設備。
7. 進退場及準備道具時間2分鐘,實際比賽表演時間8分鐘。時間至7分鐘提示音1聲(準備結束),8分鐘到,按鈴2聲後請立即結束。
8. 比賽當天各團隊製作之圖卡,請另行掃描或拍照成Power Point檔,儲存於隨身碟及備份光碟中,於比賽當天,親自帶至會場播放。
9. 在表演中抽換圖畫的同時,由該隊伍派1人自行操控電腦播放圖片power point檔及音樂,以方便會場後半觀眾席之來賓觀賽(請參閱下方場地圖範例照片)。
10. 為了節省時間,請ㄧ律使用會場準備之電腦設備。現場將會準備兩台筆記型電腦及投影設備供團隊使用。 比賽使用之木製框架(如下圖),由主辦單位提供,不得要求更換。
11. 圖畫紙大小為41公分(寬)×27公分(高)。圖畫張數約12張上下,最容易抽取。
12. 圖畫紙兩側不需要留空白,圖案可以滿版;重點圖案請儘量不要繪製在圖卡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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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比賽舞台:舞台長寬 750cm*1029cm。投影螢幕在舞台中央正後方,如下圖。
J貼心提醒: 音響及PPT操控在舞台右手邊,燈光在面對舞台左手邊
十、評分方式:初賽及決賽成績計算均依全國競賽評分規則,五位評審分數之最高與最低分成績將不予採計。
1. 初賽評分標準 [書面劇本審查 (請用電腦打字、不須繳交圖卡)]:
評分細項 |
百分比 |
主題「恤老扶幼」契合度 |
40% |
教育意涵 |
35% |
故事架構及整體流暢性 |
25% |
2. 決賽評分標準(現場表演):
評分細項 |
百分比 |
|
製作 |
圖卡製作 |
20% |
故事架構、主題呈現、教育意涵 |
30% |
|
演出 |
創意性 |
20% |
台風、流暢度 |
20% |
|
場景及造型 |
10% |
十一、評審委員:敦聘國內紙芝居說故事專家及幼兒教育、戲劇教育及台語專家共五位。
十二、獎勵方式:
1. 第一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一萬元。
2. 第二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七千元。
3. 第三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五千元。
4. 佳作獎:3隊,頒發獎狀及獎品。
十三、其他比賽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除自負法律上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還其所受之獎金。
2. 決賽演出時,請注意所使用之背景音樂及音效的版權。
3. 報名表須確實填寫,不得冒名參賽,違者取消比賽資格,主辦單位得追回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
4. 劇本及圖畫內容若涉及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權,將取消參賽或獲獎資格。
5. 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最後修改之權利。
6. 本比賽相關資訊將即時公告於主辦單位網頁 (http://childcare.stust.edu.tw )。
7. 若有爭議, 須於比賽期間向大會提出申訴,由評審委員團會議之決議為主。
十四、第一到第五屆台語紙芝居比賽影片請自行上google或youtube網站搜尋。
搜尋關鍵字: 台語紙芝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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