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鼎人文紀念活動-- 104年『人間有情,群我有愛』徵文比賽活動截稿日期為7/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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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鼎人文紀念活動--
104年『人間有情,群我有愛』徵文比賽活動實施辦法
一 、活動宗旨:
為鼓勵學生實踐「心美行動也美」之美行,特舉辦「人間有情,群我有愛」徵文(故事)比賽活動;藉由求學過程與生活的觸角,將生活中真實感人的故事,透過文筆或鏡頭完美紀錄;讓學生有機會體悟「尊重、誠信、關愛、負責」之行為,以生動活潑的方式,呈現生活中對大眾有益之行為的真人故事,寫成一篇文稿,或拍出一個畫面,將人與人之間最真實美好的群我互助行為與彼此尊重之精神表達出來;讓更多好的行為被看見被傳頌,進而培養孩子們好的品德及自信的表達能力,共創美好社會。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群我倫理促進會
三、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中國青年救國團、青年期刊雜誌社
四、活動時間:104年4月15日至7月31日
五、參加對象:全國高中(職)及國中學生
六、徵文題旨:以「人間有情,群我有愛」為主題請同學一起來寫下屬於學子的心情,請參考以下列三項說明,自訂題目(字數請設定在10個字以內)發揮撰寫:
(一)以「心美,行動也美」為題旨,自行發想尋找並記錄真實行為案 例。
(二)以「推我心,愛別人」之動人小故事,自行創意呈現。
(三)以「尊重、誠信、關愛、負責」態度對待別人(陌生人)之議題,不論是食安、環保、品格教育、交通禮讓、網路倫理等事蹟,都可轉成為文章題材,讓大家更能彼此互信互助,共創安心、和諧之社會。
(以文章記錄感人的行為,或以照片記錄並加以敘述亦可。題旨與故事文章可參閱,本會網址「http://www.sea.org.tw/」心美行動中的「心美故事」)
七、參加徵選辦法:
(一)填寫報名表(如以上網址,上網報名),請註明作者姓名、性別、地址、電話、手機及E-mail等。(以上基本資料填寫不清者不予審查) (二)文稿請以繁體中文繕打一式2份,以A4白色紙張電腦打字(直式橫打,word 14號標楷體,行距固定行高26pt,左邊裝訂送件),字數以500~1200字為限。
(三)參選作品稿件不得書寫姓名或筆名
(四)每人投稿作品以一件為限,超過一件者取第一件為參賽作品。
八、報名與收件日期:
(一)報名日期與方法:自104年4月15日起開始一律網路報名。網址為
http://www.sea.org.tw
(二)報名資格不符者,7日內以電話通知。
(三)自104年4月20日起開始收件 (書面為主);截止日期為7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來稿請寄:105台北市八德路三段225號8樓之1活動組李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姓名、學校、年級、地址等。(以上基本資料填寫不清者不予審查)。
九、評審標準:
(一)參賽者請以報名時之故事主題參賽,並把握「記錄好的行為」為主
軸而非「抒發心情」之文章。
(二)故事內容50%、心得分享30%,文章節奏20%。
(三)由主辦單位聘請民間團體代表、學者、專家、文學作家三至五人組
成評審小組負責評審。
(四)參選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過半數決審委員決議獎項從缺。
十、錄取名額及獎金:
(一)凡參賽者均可獲得紀念品一份。
(二)高中(職)組取前五名,但參賽者表現若未達一定水平者,獎項斟酌
從缺。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只。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獎狀乙只。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肆仟元,獎狀乙只。
第四名:獎金新台幣叁仟元,獎狀乙只。
第五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獎狀乙只。
(三)國中組取前五名,但參賽者表現若未達一定水平者,獎項斟酌從
缺。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獎狀乙只。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肆仟元,獎狀乙只。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参仟元,獎狀乙只。
第四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獎狀乙只。
第五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獎狀乙只。
十一、公布得獎名單時間:104 年 09 月 15 日 (官網及個人)
十二、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重製、公開展
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不另行通知或致酬。
(二)參賽者不得有侵害著作權或違反法律情形,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
獎資格,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參賽者其參賽資格若有隱匿不實,主辦單位得取消或追回獎金及獎
狀。
(四)徵文字數或題目內容不合主題者,不予評選。
(五)參賽者請以真實姓名參賽,否則承辦單位將取消報名及得獎資格。 (六)投稿作品如有以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1.參加其他徵文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者。
2.有代筆、抄襲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
3.來稿個人資料不明無法判斷。
(七)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八)稿件一律不予退件,請自行留底。
(九)凡得獎作者於登出或參加表揚時需配合繳交個人照片及得獎感言。 (十)頒獎典禮日期,將另行通知。
十三、簡章修正:
本活動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