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ylsh12
{{ $t('FEZ002') }}訓育組|
壹、目的:為提倡花蓮縣學生正當休閒活動,發掘學生歌唱潛力,並配合本縣部落亮點活動之推展,培訓在地學生歌唱實力,特辦理此歌唱大賽。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宜昌國中、壽豐國中、玉里國中
參、參賽資格:
一、就讀花蓮縣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之在學生。
二、設籍花蓮縣且25歲以下之社會青年。
三、上述均得報名參加,惟報名時如有發現資格不符
者,概不受理報名。
肆、比賽組別:不分組
伍、比賽時間:
一、初賽:
(一)北區、中區:100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二)南區:100年8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
二、決賽:100年8月6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
陸、比賽地點:
一、初賽:
(一)北區:宜昌國中活動中心103室。參加區域含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秀林鄉。
(二)中區:壽豐鄉豐裡社區活動中心(壽豐鄉豐裡村中山路257號,位於壽豐國中與豐裡國小中間之大馬路旁,位置圖如附件)。參加區域含壽豐鄉、鳳林鎮、光復鄉、萬榮鄉、豐濱鄉。
(三)南區:玉里國中學生活動中心。參加區域含瑞穗鄉、玉里鎮、富里鄉、卓溪鄉。
※依上開分區規定,如參賽者需更換比賽地區者,請於報名表註明參加區別。
二、決賽:宜昌國中活動中心。
柒、報名方式及期限:
一、自即日起至
時截止。
二、請詳填報名表,並將電子檔傳送至各區指定信箱,凡資料不全者一律退件,不予報名。另請於傳送電子檔報名表後,務必電話確認,未完成傳送報名表且未電話確認者,以未報名論。
(一)北區:宜昌國中王玉櫻主任,e-mail:sakulawenny@yahoo.com.tw,電話:03-8520803轉301、302、303、304。
(二)中區:壽豐國中黃順發主任,e-mail:f86140@yahoo.com.tw,電話:03-8652111轉12(手機:0931366933)。
(三)南區:玉里國中翁雅慧組長,e-mail:aton818@yahoo.com.tw,電話:03-8882054轉13。
捌、出場序決定:
一、初賽出場序決定:
(一)時間:100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3時,由各承辦學校以電腦亂數排定各參賽者出場序,並於100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4時後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網址http://210.240.39.100/),請各參賽者自行查閱,不另通知,比賽當天於會場公告出場序。
二、決賽抽籤:
(一)時間:100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9時
(二)地點:宜昌國中
(三)未出席者由承辦單位當場代抽,並不得異議。抽籤結果於抽籤當天下午4時後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請參賽者自行查閱,不另通知,比賽當天將於會場公告出場序。。
玖、比賽歌曲:
一、初賽:由參賽者演唱自選曲一首(國、台、客、英語均可)。
二、決賽:由參賽者演唱自選曲一首(國、台、客、英語均可)。
三、比賽歌曲伴唱一律由參賽者自備伴唱光碟。
拾、錄取人數:
一、初賽:北、中、南區各錄取前10名。
二、決賽:錄取第一名至第十名各1名,以及入選5名,總計15名。
拾壹、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之。
拾貳、評分標準:音色、音準40%;咬字、節奏30%;演唱技巧20%;儀態、台風10%。
拾參、獎勵:(獎金將由各校轉發各所屬學生,並依規定辦理核結)
一、「第一名」頒發新臺幣貳萬元整,本府獎狀1紙。
二、「第二名」頒發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整,本府獎狀1紙。
三、「第三名」頒發新臺幣壹萬元整,本府獎狀1紙。
四、「第四名」頒發新臺幣捌仟元整,本府獎狀1紙。
五、「第五名」頒發新臺幣伍仟元整,本府獎狀1紙。
六、「第六名」頒發新臺幣參仟元整,本府獎狀1紙。
七、「第七名」頒發新臺幣貳仟元整,本府獎狀1紙。
八、「第八名」頒發新臺幣貳仟元整,本府獎狀1紙。
九、「第九名」頒發新臺幣貳仟元整,本府獎狀1紙。
十、「第十名」頒發新臺幣貳仟元整,本府獎狀1紙。
十一、「入選」頒發新臺幣貳仟元整,本府獎狀1紙。
拾肆、附則:
一、參賽者應於比賽當日上午8時至8時30分完成報到。請攜帶身分證或有相片之健保卡供承辦單位核對。
二、評審得於參賽者演唱期間按鈴中止演出,惟必須對演出者提出中肯之講評。
三、決賽獲獎人員須配合參與主辦單位相關活動演出與培訓計畫。
四、本項比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公佈之。
拾伍、辦理本比賽所需經費,自花蓮縣政府100年度預算項下支應。
拾陸、本實施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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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07-26
{{ $t('FEZ014') }}201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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