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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玉里高中學生服裝儀容 輔導規範要點
105年10月11日服裝委員會通過
111年6月24日服裝儀容管理委員會修訂
111年6月30日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壹、目的:為使學生養成整齊、清潔、簡單、樸素之良好生活習慣, 培育學生蓬勃朝氣及積極奮發之精神。維護本校優良校風,特訂定本規範。
一、季節服裝規定:
(一)夏季:
制服:區分兩種形式(1)粉紅色短袖上衣(打領結)與紅黑色格子裙(或藍青色長褲),(2)淡藍色上衣(深藍領)短袖上衣,藍色長褲。
運動服:短袖運動服裝含黑色短褲。
(二)冬季:
制服:區分兩種形式(1)粉紅色長袖上衣(打領結)與藍青色長褲(2)淡藍色上衣(深藍領)長袖上衣,藍色長褲。制服外套。
運動服:長袖運動服裝加運動服外套。
二、鞋、襪規定:
(一)夏(冬)季制服:升旗、開學典禮、修業式及課程需要穿著黑皮鞋(包腳跟、腳趾不外露),其餘時間可穿著運動鞋。
(二)運動服:球鞋,短襪。
叁、穿著規定:
一、服裝:
(一)顏色式樣須合乎學校制定。
(二)姓名、學號依規定繡製。(詳如附件一)
(三)釦子扣好。
(四)衣領、口袋、袖口,不變花樣。
(五)袖子及褲管不隨便捲起。
(六)裙子顏色式樣不得隨意更改。
二、鞋襪:
(一)襪子不能太短,需脚踝以上,膝蓋以下。
(二)皮鞋樣式應能完全包覆足部(皮底、包鞋)。特殊情況,例如足部受傷,無法穿著制式鞋款時,得以涼鞋、拖鞋代替。
三、特殊情況:其他特殊事故(例如:足部受傷),無法穿著制式服裝(包含鞋襪),持醫生證明或由家長電話向導師報備,經導師同意後始可以其他代替方案。
肆、穿著時機:
一、服裝穿著須全班一致,開學典禮、結業式、段考期間一律穿著校服;如遇慶典、集會時另行規定其餘時機由各班導師律定之。
二、為凝聚班上向心力,各班經過全班同意後,可購置展現班級特色與精神之運動服裝,可 於穿著運 動服時機,以全班統一穿著班服。班服購置原則,圖案樣式以不違反善良風俗為原則,購買前圖案樣式需送學務處審查及存檔。
伍、換季處理:
一、季節服裝換穿時,以學務處宣佈時間為準。
二、便服、校外外套等非制式校服,不可在校園內穿著,但寒流來襲,可於校服內加穿禦寒衣物,以維健康。唯不可外露。
陸、髮式及儀容規定:
一、髮型及長度應以整潔、自然、簡單、朝氣及不染、不燙為原則。
二、為維護學生健康、安全考量建議不可戴耳飾、鼻環、唇環、舌環等飾物等,指甲應剪短。
三、鬍鬚一律須刮乾淨,不得以造形為由,蓄留鬍鬚。
柒、服裝儀容檢查項目與標準:
一、檢查項目:在校期間,由師長隨時檢查並糾正。
二、檢查項目:穿著樣式是否依學校及其他有關服儀之規定。
捌:輔導管教原則:
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應採取適當之輔導或管教措施,如:正向管教措施、口頭糾正、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通知監護人協請處理、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書面自省及靜坐反省等。
玖、若對學生服裝儀容認定有疑義時,請提交服儀委員會認定之。
拾、本規定經服儀委員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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