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ylsh02
{{ $t('FEZ002') }}註冊組|
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
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高中(職)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高中(職):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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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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