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
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申請標準:
1.獎勵部分: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2.獎助部分: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申請表格與申請辦法:請參考網站www.swallow.org.tw
1.104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影本、學生證影本。
2.學生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恤金證書影本。
3.全戶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4.申請表(可向註冊組領取)。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表申請。
校內申請期限:10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