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清寒學生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且符合下列之一者均可提出申請
1.家庭貧困者。
2.單親家庭確實貧困者。
3.父母有一人因病長期住院治療而貧困者。
4.家庭發生意外事件或災害事件,因而造成生活貧困者。
檢附文件:
1.學生證註冊影印本乙份。
2.全戶戶籍謄本影印本乙份(不能用戶口名簿影印代替)。
3.最近一學期之學校成績單影本乙份(一年級學生免附)。
4.班導師或學校教務師長之推薦函乙份。
5.其他可附相關文件影本(例如:低收、中低收入戶、殘障手冊或清寒證明...等)乙份。
申請名額:本校可申請名額20名(如超過申請名額由獎學金委員會審議)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表申請。
校內申請期限:104年11月9日(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