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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註冊組|
申請資格:
一、日間部公立小學至大學之日校應屆在學學生(不含延畢生、不含研究所學生、不含被記3次警告以上之學生)。
二、補助對象:
(一)低收入戶子女: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持有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證明」者。
(三)中低收入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檢附
1.「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或
2.直接檢附「身心障礙生活扶助證明」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請務必影印於同一面,且須以A4紙張提交。
(四)中低收入戶子女:持有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五)弱勢家庭兒少:持有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弱勢家庭兒少證明」者。
(六)弱勢家庭子女:檢附最近一年度之〝全戶〞「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
※無論是否有收入或財產之〝全戶定義者〞,皆須繳交最近一年度之「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
(七)弱勢家庭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檢附
1.最近一年度之〝全戶〞「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
2.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請務必影印於同一面,且須以A4紙張提交。
補助金額:高中職每學期新台幣12,000元整。
申請名額:4名(如逾申請名額,由學校篩選提報申請)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學生本人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及切結書正本。
3.最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4.各類身分別證明文件正本。
5.前一學期學習心得(Word電子檔)。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到教務處註冊組領表申請。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04年6月5日(五)逾期不受理
{{ $t('FEZ003') }}2015-05-19
{{ $t('FEZ014') }}201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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