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對象/名額/獎金:為癌症家庭之子女,高中(職)組與大學(專)組共計80名,每名可獲得1萬元獎助學金。
二、獎助資格:
(一)正就讀高中(職)及大學(專),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
(二)父或母罹患癌症目前正在治療中之家庭。
(三)具有以下情形,將列為優先評估獎助資格:
1.符合政府規定之中低收入戶資格。
2.因父或母罹患癌症接受治療,而影響家庭經濟之情形者。
3.家境清寒或其他家庭特殊狀況,影響家庭經濟與子女就學,經本會專案人員評估確認者。
三、申請成績標準:
(一)103學年度上學期學科成績平均分數達75分、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二)或具有特殊表現(如:體育、美術等優異成績)、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詳情請上 台灣癌症基金會 http://www.canceraway.org.tw
或遠雄人壽http://www.fglife.com.tw
如符合上述資格者,請逕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4年5月15日止,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