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ylsh02
{{ $t('FEZ002') }}註冊組|
一、申請資格
1. 申請者需附102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2. 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3. 新生申請者:請檢附國中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二、申請資料:以下資料,除第六項外缺一不可,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1、獎助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表格1)
2、在學證明書: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亦可。
3、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4、完整的癲癇日誌:包括發作的型態、次數、腦波檢查結果、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發作的日期、服藥狀況之紀錄等資料。
5、醫師證明表: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表格2)
6、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可加分)。
7、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家人或導師代筆)。(表格3)
8、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家人代簽。
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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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4-09-16
{{ $t('FEZ014') }}20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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