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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註冊組|
一、獎助對象:花蓮縣境內高中職生
二、獎助資格: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單親家庭,具下列條件其一均可申請。
(1)在花蓮縣境內高中職在學學生,前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
(2)家庭環境清貧或遭逄家變,仍於逆境中展現美好品德者,或於某領堿(文學、音樂、藝術、語言、體育、科技等)展現高度的潛能興趣者,可經由校方或老師推薦申請。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應依本會規定繳交所需文件,並撰寫自傳一份及填報規定之表格。
(1)申請書。
(2)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文件(低收入戶生提供)
(3)殘障手冊(身心障礙生提供)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5)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證明有學籍者)
(6)前一學年在學成績單正本及操行成績證明
(7)其他專業領域證明文件並由校方老師推薦署名
(8)五百字以上自傳
上述所附文件證明,若經查證有虛偽造假之情事者,除不得繼續領助學金外,並將全數收回已領助學金。
四、助學金額及名額:每名新台幣2000元,共10名。
請符合資格同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
{{ $t('FEZ003') }}20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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