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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註冊組|
申請條件:
1.凡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但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及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第3年起之碩、博士班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本獎學金申請時,1年級採計前1學期(一上)成績;其他年級採計前1學年成績(例如:2年級生採計1年級上下學期成績),並應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1)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80分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60分以上)。
(2)大專院校以上如無選修體育可免附體育成績;高中職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3)前項第一款之成績為等第者,須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4)前1學期(1年級)或前1學年(其他年級)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檢附資料:
1.1年級生採計前1學期(一上)之成績單;其他年級生採計前1學年之成績單(例如:2年級生採計1年級上下學期成績)為證明。
2.專科學校改制為大學院校,原舊制之學生填寫申請表,應註明原屬2年制、3年制或5年制專科學校,以利審查。
3.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個人存摺,提供同戶籍直系親屬者亦可)。
4.低收入戶證明及學生本人之身障手冊(無則免附))。
5.本獎學金各項申請文件、填寫資料、證明、核章等不全者,皆視同資格不符處理。經審查後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件,亦不得要求補件,申請人不得提出異議。
申請方式:
(一)線上申請:本局網站首頁(http://www.ntpc.edu.tw)/網站連結/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
1.註冊:一律以個人身分證號註冊,並參閱註冊頁下方「填寫說明」後,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上傳各類身分證明文件電子檔。所有證明文件均請以掃瞄或數位相機拍攝(系統接受JPG、GIF、BMP、PNG等影像格式)後上傳。
2.申請:以個人註冊之帳號密碼登入系統,點選系統左側「申請獎學金」後,依個人申請類別提出申請,並上傳成績證明文件(需已加蓋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郵局帳戶封面影本、身心障礙學生之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電子檔。上開證明文件經查核如有不實,本府將逕取消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
(二)為加速獎學金撥款,申請人均請提供郵局帳號以利快速撥款(不限申請人個人存摺,提供同戶籍直系親屬者亦可,惟申請截止後,已登錄之資料不接受任何方式修改),通過申請者獎學金將逕撥入申請人提供之郵局帳戶。
(三)倘無法將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者,請於申請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將證明文件影本(但是仍須上網註冊申請),寄至本市板橋區板橋國中教務處收(地址:22045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437號),信封請註明「申請新北市高中以上獎學金證明文件」。請於5月中旬自行登入系統查詢審核結果,不另函通知。倘有系統問題,請洽施小姐,電話(02)80723456分機551。
若有疑問請洽板橋國中教務處陳小姐,電話(02)29668280分機2203或本局中等教育科陳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675。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自行上網線上申請。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申請網 http://award.ntp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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