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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註冊組|
申請資格:
1.日間部公立小學至大學之日校應屆在學學生(不含延畢生、不含研究所學生、不含被記3次警告以上之學生)。
2.10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
3.補助對象:
(一)低收入戶子女: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持有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證明」者。
(三)中低收入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持有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且須具有中低收入戶資格者(須持有中低收入戶證明); 如無中低收入戶證明則須檢附最近一年度之全戶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
(四)中低收入戶子女:持有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五)弱勢家庭子女:持有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弱勢家庭兒少證明」者;如無此證明則須檢附最近一年度之全戶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各類身分別證明文件正本。
3.最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5.學生本人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及切結書正本。
6.10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及獎懲紀錄表正本。
7.作文或讀書心得(題目:樂觀)。
8.最近一年度之全戶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到教務處註冊組領表申請。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02年12月25日
{{ $t('FEZ003') }}2013-12-11
{{ $t('FEZ014') }}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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