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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註冊組|
崇她獎學金
申請條件:
1.須為就讀花蓮縣或設籍花蓮縣就讀外縣市之大專、高中職校女學生。
2.熱心公益服務社區,具有服務及領導才能或在專業領域方面或競賽績優或有特殊表現者。
3.101學年德育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80分以上者。
崇她助學金
申請條件:
1.須設籍花蓮縣家庭清寒之高中職校女學生。
2.具有服務及領導才能或在專業領域方面有特別表現成績者。
3.品行優良且101學年德育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達65分以上者。
4.同年度未領取其他單位或社團的獎助金者。
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101學年度成績單(含操行成績)。
3.證明文件:
崇她獎學金:競賽績優證明、優異社團、社區服務領導才能證明。
崇她助學金:清寒證明文件。
4.教師推薦函。
5.自傳。
6.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到教務處註冊組領表申請。
校內申請期限:10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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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201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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