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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註冊組|
申請條件:
1.須設籍於嘉義縣,家境清寒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或獎學金者。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甲等)以上。
3.前一學期操行成績:80分(甲等)以上。
4.有體育成績者,前一學期體育成績:70分(乙等)以上。
檢附證件:
1.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2.戶口名簿影本。
3.符合下列家境清寒情況者,請檢附證明。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到教務處註冊組領表申請。
校內申請期限:102年10月8日
{{ $t('FEZ003') }}2013-09-16
{{ $t('FEZ014') }}201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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