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ylsh02
{{ $t('FEZ002') }}註冊組|
申請資格:
1.凡在大學院校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肄業具備低收入戶資格之學生。
2.前學期之學期成績:學業總平均分數在80分以上,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操行及體育成績均在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學業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為8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60分以上)。
3.以上條件皆符合,且未得任何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檢附表件:
1.申請表:可至註冊組領取或上網www.chcgroup.com.tw/new_chinese/news/news.htm下載。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包括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績。
3.在校未得任何獎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在成績單上或申請書上未得其他獎學金欄加註,並蓋章證明。
4.家境清寒證明:請檢具低收入戶證明,但申請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類者免附。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表申請。
校內申請期限:102年4月8日
{{ $t('FEZ003') }}2013-03-14
{{ $t('FEZ014') }}2013-04-09|
{{ $t('FEZ005') }}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