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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註冊組|
申請條件:
1.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非低收入戶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或家境清寒,致生活及負擔學費用陷於困難者。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
3.前一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二次以上之處分(因休學辦理復學之學生,以休學前一學期在校成績申請)。
4.須未享有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或補助。
5.學生之父母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須未超過114萬元。
檢附資料:
1.前學期成績單正本(須列明各科成績,如休學復學者則採休學前之成績證明)。
2.在學證明文件(以A4紙影印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或註冊收費單或在學證明)。
3.自傳(以A4紙繕打五百字內,內容以敘述家境為主)。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表申請。
校內申請期限:102年3月15日
{{ $t('FEZ003') }}2013-02-26
{{ $t('FEZ014') }}201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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