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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註冊組|
申請條件:
凡雲林縣鄉親學子或旅居全國各縣市雲林籍鄉親子弟(親/子憑身分證P字號認定),現就讀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及專科大學在學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申請資格標準,未接受其他公私立機構獎助學金補助者,得申請審頒獎助;惟年滿25歲(含)以上之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公費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在職生及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1.學業成績總平均80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者。
2.操行成績80分(甲等)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身心障礙者不在此限)。
3.單位學校特案推薦,衡顧符合「清寒」、「績優」並列證具體事證者。
檢附資料:
1.申請書(浮貼2吋半身近照1張)。
2.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左下角邊應加簽『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須加蓋學校證明章戳)。
4.前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須加蓋學校證明章戳)。
5.持有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簽證清寒證明者(村里長證明無效)。
6.清寒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如為身心障礙或傷殘者請提供手冊,特殊傷病者請提供重大傷病卡或醫療診斷證明書。
7.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8.簡易生涯規劃(文長800字為原則,略述家庭背景、個人成長『涵括未來讀書升學規劃、抱負、獎助學金應用方向』… 等)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表申請。
校內申請期限:102年01月17日
{{ $t('FEZ003') }}201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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