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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註冊組|
申請資格:
凡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任一方原籍屬廣東省東莞市籍之國中以上學生,100學年度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並合於下列規定者:
(1)學業成績總平均90分以上或A等,可申請甲種獎助學金。
(2)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或B等,可申請乙種獎助學金。
(3)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或C等,可申請丙種獎助學金。
檢附文件:
1.填具「申請書」乙份。
2.學校正式成績單(上下學期)正本乙份(影本不收)。
3.原籍證明乙份『有公信力的原祖籍東莞證明或舊式戶籍謄本有記載者,申請人或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任一方為本會已列冊會員,或曾獲本會獎助學金者免繳』。
4.申請人身分證影本乙份。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表申請。
校內申請期限:10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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