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ylsh02
{{ $t('FEZ002') }}註冊組|
一、申請資格:
1. 成績標準:達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5分以上。
2. 德行成績:需無曠課及懲處紀錄者,且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或服務學習等有特殊表現獲具體事蹟者(如獎狀、證書等)得出具學校蓋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3.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者。
二、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全戶戶籍謄本。
3.清寒證明正本及全戶財產及所得證明。
4.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
5.前學期成績單正本。
6.出缺勤紀錄及日常生活綜合表現之證明文件(須學校蓋章)。
7.師長推薦函。
8.本學期註冊費用單據正本(影本須加蓋學校印章)。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表申請。
校內申請期限:101年10月24日
{{ $t('FEZ003') }}201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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