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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註冊組|
申請條件:
1.設籍臺南市六個月以上(不含夜校生、補校生、延畢生、一年級上學期新生)。
2.家境清寒者。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普通高中80分以上,高職學校75分以上。
4.前一學期操性成績:無曠課或記過記錄。
檢附資料:
1.前學期成績證明書(影印本須加蓋學校相關印章切結)。
2.戶口名簿影本。
3.低收入戶證明,影印本須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表申請。
校內申請期限:101年10月3日
{{ $t('FEZ003') }}2012-09-20
{{ $t('FEZ014') }}201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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