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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註冊組|
申請條件:
1.設籍雲林縣六個月以上(不含夜間部、補校暨進修部學生)。
2.家境清寒者。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
4.前一學期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5.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
檢附資料:
1.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2.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表申請。
校內申請期限:10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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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201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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