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ylsh02
{{ $t('FEZ002') }}註冊組|
一、申請資格:
1. 成績標準達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5分以上。
2. 德行成績需無曠課及懲處紀錄者,且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或服務學習等有特殊表現獲具
體事蹟者(如獎狀、證書等)得出劇學校蓋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申請表件:
1. 申請表
2. 全戶戶籍謄本
3. 清寒證明正本、全戶財產及所得證明
4. 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
5. 前學期成績單正本
6. 出缺勤紀錄及日常生活綜合表現之證明文件(須學校蓋章)
7. 師長推薦函
8. 本學期註冊費用單據正本(影本須加蓋學校印章)
三、校內申請期限:至101年2月22日止
{{ $t('FEZ003') }}2011-12-13
{{ $t('FEZ014') }}201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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